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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
2010-08-20 16:26:35 来源:
什么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
一、 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概念。
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是指违反爆炸物管理法规,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的行为。
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和其它的所有犯罪一样,具备四个构成要件,即: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险对象的犯罪,但并不表现为对这种对象的破坏,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经实施即会同时造成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广泛破坏的特点。将其归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在于爆炸物这种危险物品,易被犯罪分子控制,有可能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财产的安全,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隐患。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买卖爆炸物的行为。所谓非法买卖,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购买或者出售爆炸物的行为。买卖,即包括以金钱货币作价的各种非法经营的交易行为,亦包括以物换取爆炸物的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以及赊购等行为方式。无论其方式如何,只要属于买卖行为,即构成本罪。所谓非法,在本罪中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进行的有关行为。如果经过有关部门许可,但是由于行为人采用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而得以批准的,此时尽管形式合法,其实质仍属非法,一经查获的,亦应当以本罪的非法论处。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爆炸物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爆炸物而非法买卖。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三 、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量刑
我国新《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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