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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与被告人意见不一致时的辩护策略把握
2012-03-18 16:28:58 来源:
被告人认为有罪,辩护人可以做无罪辩护,但被告人认为无罪,辩护人不能做罪轻辩护。因为我们的执业行为有底线,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但不具有公诉之力、指控之力。被告人是A罪,我们打心里认为他不构成A罪,而构成B罪,但我们可以讲他不具备A罪的所有理由甚至我们拿B罪做参考,但从我们的嘴里不能说出所有被告人不构成A罪而构成B罪的话。学术讨论我们可以讲A罪和B罪经过反复比较本案证据,所以你的学术观点判A,我的学术观点判的是B,这没问题。但在法庭上我们跟公诉人在进行辩论讨论,我可以讲他构成B罪的所有行为特征,拿A罪我做比较,但不能从我嘴里说出来,所有被告构成B罪,这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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