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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谣言事件”两被拘留者获释

2011-02-24 16:12:29 来源:


“响水谣言事件”两被拘留者获释

2011/02/24 00:14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北京青年报    

  响水爆炸谣言事件

  2月10日凌晨,因传言“附近化工厂将发生爆炸”,江苏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附近4个乡镇30多个村万余名群众连夜冒雪大规模逃亡,途中发生翻车事故,造成4人死亡。当地警方于12日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殷某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朱某、陈某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 周春林)昨天下午,响水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记者确认,在“响水爆炸谣言”事件中被行政拘留的两名违法人员已经被释放,而被刑事拘留的两名犯罪嫌疑人仍在走司法程序。警方表示注意到了专家及媒体的意见,将秉公执法并适时公开信息。

  昨天下午,响水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陈浪告诉记者,他并不清楚朱某、陈某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日期,但确认“期限到了,人已经放了”;而被刑事拘留的刘某、殷某则仍在走司法程序,至于什么时候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还不能确定。据他介绍,这四人都是因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警方拘留,因为朱某、陈某违法行为轻微,所以是行政拘留。

  2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在与被刑事拘留的刘某妻子会面接受咨询时认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中的“传播”是指在明知为虚假恐怖信息的前提下,向不特定的多数人散传这一信息的行为,而刘某给处于下风向的朋友打电话属于点对点的通知,算不上传播,且本人并不具有扰乱社会秩序的主观故意,因此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

  陈浪表示,警方也注意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及专家教授的观点,认为这属于“百家争鸣”,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办理。但警方也会严格按照司法程序,秉公执法,不会受外部的影响而动摇。“该放的要放,比如行政拘留到期了。如果没有犯罪,警察也不会随便抓人。”

  陈浪透露,警方过一段时间也将就案件进展情况与媒体进行沟通,“该公布的会公布”。要做到透明,也要保证不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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