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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高管涉贪1169万元 否认全部指控
2011-02-15 15:42:40 来源:
银河证券高管王长林被控利用公司为中央国家机关办理1.5亿国债托管的业务便利,骗取公款1100余万元,但他对全部指控全部否认
【《财经》综合报道】 2月14日,银河证券高管王长林涉嫌贪污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王长林被控利用公司为中央国家机关办理1.5亿国债托管的业务便利,骗取公款1100余万元,但他对全部指控全部否认。
据新华网消息,案卷材料显示,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间,王长林曾担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据公司内部人士介绍,48岁的王长林是研究生学历,从事证券业前在天津农行,有着多年的金融业务经验。在银河证券改组后,他被提任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直至案发。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银河证券期间,该公司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曾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人民币1.5亿元国债托管,王长林从中存在中间人介绍的情节,并指使于水(尚未归案)、林跃辉(均另案处理)冒充中间人,以收取中介费的名义,骗取该营业部公款人民币1169万余元。
据公诉人透露,上海复兴东路证券营业部在给予好处费时曾录像,但领取人都是林跃辉,而据林跃辉称,他领取的每笔现金都给了于水,于水告诉他是要给王长林,而于水尚未到案。
对此,公诉人认为,“中间人”等多份证言都证明钱流向了王长林,其部下及上海营业部杨某处也证实,王长林从中介绍该笔业务,并没有所谓中间人林跃辉,林等系受其指使。
据了解,在案发前由于银河证券内部开始调查,林跃辉已先于归还275万中介费,并签订还款协议。
对于以上指控,从2009年10月被拘留直至昨日开庭,王长林始终予以否认,并称自己从未参与。法制晚报的报道称,“公诉人所说的那些我都没有做过!”开庭时,王长林便否认了全部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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