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刑事辩护律师网
xujinh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2014-12-29 16:21:33 来源:
案情:
2012年12月,王某为了非法牟利,伙同其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设三家公司,三家公司设立后都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在无真实业务往来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通过他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82份;税额共计人民币900万元,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法院判决:
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 大家都在看

2016年9月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5)甘刑二终字第188号刑事判决书,作出上诉人张立娟无罪的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