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刑事辩护律师网

xujinho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 正文

浙江金华原副市长受贿1500余万元一审被判无期

2013-12-20 16:43:53 来源:


浙江金华原副市长受贿1500余万元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新华网 作者:方列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0日电(记者方列)20日上午,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福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被告人朱福林在先后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中共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徐某等13人所送人民币1442.4万元、欧元3000元、马自达汽车一辆、金条三根,受贿总额150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福林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朱福林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大部分赃款、赃物被追回,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大家都在看

两次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何变

 2016年9月22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15)甘刑二终字第188号刑事判决书,作出上诉人张立娟无罪的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